(略)(略)-(略)年度(略)施工((略)政)定点单位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略)-(略)年度(略)施工((略)政)定点单位
项目编号:(略)ANNGZ(略)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开标(采购)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略)年度(略)施工((略)政)定点单位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略)aph="inter-ideograph;" calibri="calibri" sans-serif="sans-serif">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
质量:合格
工期:响应招标文件
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保函编号:(略))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住房和(略)
地址:(略)span>
联系方式:(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略)
地址:(略)1号
联系人:孔工 电话:(略)
公示期:(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略)-(略):(略),下午2:(略)-5:(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略)提出投诉,联系人:(略)电话:(略)-(略)【项目地点在合(略)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略)。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略)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略)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