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
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共否决0家投标人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略)年9月(略)日(略):(略)至(略)年9月(略)日(略):(略)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投标报价((略)) (略),(略).(略) (略),(略).(略)
评标得(略) (略).(略) (略).(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略)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任何异议,应将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公示截止时间前送达(可邮寄)以下地址,同时(略)原件扫描件至以下(略),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略)9(略);
联系人:(略)李女士;
联系电话: (略)-(略)、(略)-(略);
(略)om
日期:(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