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略)体打包租赁位于惠阳区淡水(略)福路三巷(略)栋房屋、淡水开城大道北曲岭窝(3-8层)房屋、淡水石坑四路外经宿舍(略)、(略)号房屋、淡水土湖段(香港城)三座五楼E室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略).7m2,均为闲置。具体情况如下: 位于惠阳区淡水(略)福路三巷(略)栋房屋(房产证地址为淡水黄泥沥),建筑面积为(略).(略)平方米,房产证号为粤房字第C(略)号,共七层,有简单装修、较为陈旧,部(略)门、窗缺失,混合结构。 位于惠阳区淡水开城大道北曲岭窝(3-8层)房屋,建筑面积为(略).4平方米,无国土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有简单装修、入户门为复合实木门、安装铝合金窗(略),框架结构。 位于惠阳区淡水石坑四路外经宿舍(略)、(略)号房屋,建筑面积均为(略).7平方米,房产证号(略)别为粤房字第C(略)号、粤房字第C(略)号,有简单装修、大门入户门为卷闸门、房间为木门,框架结构。 位于惠阳区淡水土湖段(香港城)三座五楼E室房屋,建筑面积为(略).(略)平方米,无国土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有简单装修、入户门为复合实木门、室内门为夹板门、铝合金玻璃窗,钢筋混凝土结构,有电梯。 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略)资格条件 中华人(略)、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略))。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竞租资格: (一(略)公司发布招租公告,(略)公司租金的; (二)租赁期间(略)公司或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完成(略)改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租赁期间,损坏房屋未按要求修复的; (四)租赁期间,在承租物业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等严重违约情形的; ((略)审理判决解除物业租赁合同的; (六)因原竞得人未按规定(略)成交手续时,原竞得人不得继续参与竞价活动。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7.(略)。 (二)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竞得人享有3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 (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略)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五)竞得人(略)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相当于3个月的租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略)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惠(略)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六)租赁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共(略)年。租金自委托方与竞得人双方签订《物业(略)移交确认书》日期起计算;租金第四年起增加(略)%,即:第一年至第三年的每月租金按《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确认的价格计收,第四年至第六年的每月租金按前三年的月租金价格×(1+(略)%)计收,第七年至第九年的每月租金按前三年的月租金价格×(1+(略)%)计收,第十年的每月租金按前三年的月租金价格×(1+(略)%)计收。竞得人须在每月(略)号前缴清租金。 (七)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八)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如未通水、电的房屋、厂房,由竞得人负责租赁标的的水、(略)并自(略)费用,委托方予以协助。租用期间的水、电、消防设施及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九)竞得人不得在租赁标的加建、搭建构筑物,不得在租标的的空地上兴建或搭建构筑物,否则,委托方有权没收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 (十)租赁期间,竞得人应保持租赁物业相关设施完好;属于房屋主体结构建筑质量问题的,由委托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其他非主体结构修缮等问题,如水电设施、排污排水管道及化粪池和房屋的门窗等损坏的,由竞得人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十一)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略)、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略)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略)就有关租赁方面的法律、法规的(略)征收或征用租赁场所,导致委托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终止。委托方、承租方双方共同向有关部门做好索赔工作,土地及建筑物的补偿归委托方所有,承租方的经营损失补偿、搬迁费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租赁期间自行建造的附属设施不予补偿。 (十三)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略)通过诉讼形式解决。 (十四)竞价人(略)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竞价人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略)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略)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方(略)产权交易***/),自行在(略)、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略) 惠州市公共(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略)〕3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惠州市政务服务(略) 惠州市公共(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租赁条件及说明的要求,(略)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略)系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