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B(略)WHCGC(略)-重1
二、项目名称:(略)医保基金监管(略)第三方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略)安徽(略)公司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8(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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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略)医保基金监管(略)第三方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通过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利用第三方机构专业优势和人才储备优势,由第三方机构提供医学专业人才、财务会计人才、计算机信息技术类人才,协助医保监管部门开展基金监管工作,增强基金监管能力
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服务考核要求
服务时间:1年。服务期结束后,如履约良好且第三方年度考核合格,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长不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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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任艳春(组长)、刘连生、陈光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略)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略)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略)公共资源交易(略)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略)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略)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8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略)
地址:(略)1-2层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购人代表)、仲召辉(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略)(采购人代表)、(略)(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项目评审情况一览表
3.(略)项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