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武进(略)人民政(略)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专项(略)治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YZB采竞磋(略)
二、项目名称(略)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专项(略)治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略)
供应商地址:(略)(小写:¥(略).(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略)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专项(略)治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略)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专项(略)治服务项目,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略)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具体情况,(略)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略)。
服务要求:1.摸排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为范围内(略)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略)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
(1)时间:主要摸排(略)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略)已经建设但与(略)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略)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2)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二调”时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略)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
(3)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
(4)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略)治工作中已(略)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略)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略)] 4号)要(略)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设施农业用地相关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略)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2.摸排类型
摸排类型为住宅类。(略)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略)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一户多宅”“多户一宅”的政策要求。对单(略)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略)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略)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问题工作台账,并(略)。
3.摸排资料收集
按照“清晰、规范”的要求,及时做好摸排资料的收集与(略)理工作,收集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疑似图斑认定不属本次摸排范围的,举证资料包括:影像图(套合批准范围线)、农用地转用批文(或有效的土地证、建房用地批文、设施农用地备案资料、临时用地批文等)、土利用总体规划图。
(2)疑似图斑属于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收集的资料包括:
信息采集表、影像图(套合批准范围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略)照片(主房附房四周至少四张)、建设主体(户主)(略)、家庭户口簿、建设主体证明、户宅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年(略)月(成果资料(略)汇总,并通过审批,如因上级部门对该项工作完成时间有新的要求,则按照上级要求执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验收规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敏、徐凯、周孟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略)
地址:(略)1号
联系方式:金先生、(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略)
地址:(略)1-(略)号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