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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于
2020-09-09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邵阳市三座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方案编制服务中标公示,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略)三座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方案编制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委托方(甲方):(略)管理和(略)
受托方(乙方):
根据(略)年7月9(略)三座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略)CG(略)SZ(略)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响应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内容:编(略)洋溪桥污水处理厂、(略)渠污水处理厂、江北污水处理厂三座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方案。
2(略)规模:(略)渠污水处理厂规模4(略)m3/d,规划服务范围(略)ha;江北污水处理厂规模6(略)m3/d,规划服务范围(略)ha;洋溪桥污水处理厂规模(略)m3/d,规划服务范围(略)ha。
3.咨询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4.咨询方式:提交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的《(略)渠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方案》、《(略)江北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方案》、《(略)洋溪桥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方案》。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在资料提齐后(略)日内提供正式的方案成果。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略)排水专项规划文本及图纸;
(2(略)现状图;
(3(略)建设运维管理情况;
(4)其他技术资料详资料清单。
2.提供工作条件
(1) 积极配合并提供乙方所需资料;
(2) 配合乙方开展(略)调查工作。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略)技术咨询报酬及(略)方式(略)
1.技术咨询服务费总额:人民币(略)(¥(略).8(略)),其中编制费¥(略).8(略),水质监测费¥(略),技术评审费¥6(略)。
2.技术咨询服务费(略)方式如下:
(1)双方签订合同后7 个工作日内,预付款为总费用的(略)%,计人民币(略)(¥(略))。
(2)乙方提交技术咨询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后7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剩余咨询费用,计人民币(略)(¥(略).8(略))。
4.双方委托银行代付有关费用。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未经乙方授权,保密事项包括如下内容:①涉及本合同的经营信息;②本项目咨询成果。
2.涉密人员范围:直接或间接涉及本合同技术的相关人员。
3.保密期限:三年,约定优先,但此约定不得违背国家有关规定。
4.泄密责任:①当事人合同约定优先;②依照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乙方:
1.未经甲方授权,保密事项包括如下内容:①涉及本合同的技术文件、资料;②本项目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
2.涉密人员范围:①直接或间接涉及本合同、技术的相关人员;②乙方的研究开发人员;③涉及与该技术成果的相关人员。
3.保密期限:三年,约定优先,但此约定不得违背国家有关规定。
4.泄密责任: ①当事人合同约定优先;②依照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略) 日历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
2.主要人员变动、国家政策变动等使原合同的继续履行显失公平或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可以变更的情形出现。
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提供符合要求(略)三座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方案各8份。
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及标准: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
3.验收的时间和地址:(略)4.甲方负责组织成果技术评审工作,乙方负责汇报、修改完善至审查合格。相关评审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略)评估费用,每逾期(略)一天,应承担应(略)金额2‰的逾期违约金,甲方的上级或审批部门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成果不组织评估,甲方均应按合同(略)评估费用。
2.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约定成果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技术咨询费的2‰。
第九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所有。
第十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技术风险出现,技术风险指当事人努力履行,现有水平无法达到,有足够技术难度,同行专家认定为合理失败;
3.在合同履行中,第三方公开相同的技术成果。
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 种方式处理:
1.提交邵阳 仲裁委员会仲裁;
2(略)起诉。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对没有标准和惯例的名词、技术术语要有标准的约定和解释,防止歧义或误解;
2.文字、符号标准化和规范。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略)除上述条款约定之外,项目遇到的其它问题本着合理、合法、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略)份,甲、乙双方各持(略)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略)管理和(略)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略) 法定代表人:(略)
或委托代理人:(略) 或委托代理人:(略)
地址:(略)>
电 话: 电 话:(略)-(略)
传 真: 传 真:(略)-(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略)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略)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