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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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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周边水系恢复治理项目(榨山港段)四标段施工监理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交通运输   湖南   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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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于2023-04-19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周边水系恢复治理项目(榨山港段)四标段施工监理合同公告合同公告,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长(略)长沙机(略)周边水系恢复治理项目(榨山港段)四标段施工监理合同公告合同公告公告日期(略)采购合同协议书?????????????????????????????????????????????????????????????????????????????????????????????????????????????????????(略)采购合同编号:(略)SCG-CS-(略)-1采购人(全称):长(略)(甲方)中标(成交)(略)(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略)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略)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机(略)周边水系恢复治理项目(榨山港段)四标段施工监理   (3)采购计划编号: (略)SCG-(略)   2.合(略)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略)1长沙机(略)周边水系恢复治理项目(榨山港段)四标段施工监理其他服务(略)及水利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相关文件要求(略)桥涵的监理工作。项(略) 合计金额小写:(略) 合计金额大写:(略)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略)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履行期限:(略)-(略)-(略)——(略)-(略)-(略).2履行地址:(略)3.3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略)保修(略)预计施工工期为(略)日历天((略)个(略)保修期为(略)天。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4.结算方式4.1资金(略)方式:按季度(略)合同金额的(略)完工验收合格并移交运行管理单位后(略)至合同金额的(略)%;竣工结(略)后,(略)合同金额的(略)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付至结算金额的(略)%;剩余5%部(略)应结合(略)内文件政策规定(略)。(该期限内不计息)4.2收款账户:(略):(略).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略)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略)日内(略)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略)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略)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质量要求按谈判文件和乙方的承诺执行。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略)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略)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略)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略)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略)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略);(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略)包人资质条件;((略))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略)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略))审查施工承包(略)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略)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略))审核施工承包(略)款(略)申请,签(略)款(略)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略))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略)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略)改并报委托人;((略))经委托人同(略)暂停令和复工令;((略))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略))(略)、(略);((略))审查施工承包(略)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略)、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略))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略)质量评估报告;((略)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略))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略))编(略)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略)有关的标准;(3(略)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略)有关的其他合同。(略)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略)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略)进展和工作需要调(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略)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略)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略)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略)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略)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略)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略)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略)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略)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略)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略)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略)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略)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略)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略)酬金。7.违约责任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略)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略)中小微企业款项。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略)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略)%(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略)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略)之五的标准(略)逾期利息。7.3甲方不得(略)划调(略)、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略)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7.4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7.4.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略)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7.4.2监理人向委托人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7.5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7.5.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7.5.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7.5.3委托人未能按期(略)酬金超过(略)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略)逾期付款利息。7.6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略)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略)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略)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略)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章时间--(略).其他条款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违约(略)利息为0,逾期的监理费用,甲方(略)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略)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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