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某(略)采购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蚌埠某(略)采购
项目编号:(略)-JQ(略)-F(略)/JD(略)-(略)-(略)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二、预中标供应商情况
投标报价:(略).(略)(略)
三、公示期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略):(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节假日休息(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an(略),联系电话:张怀远,(略)-(略)。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略),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略)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略)原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略)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略)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相关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2.本次公示同时在安(略)((略)www.(略).cn(略)www.(略).com)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 系 人:(略)、张工
办公电话:(略)-(略)
移动电话:(略)
地 址:(略)(略)号应急客服电话:(略)-(略)(接听时间:8:(略)-(略):(略),(略):(略)-(略):(略),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特此公告。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