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安徽省(略)行本部办公电子耗材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略)受(略)安徽省(略)行的委托,对(略)安徽省(略)行本部办公电子耗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将中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安徽省(略)行本部办公电子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略)-(略)-(略)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略)年1月(略)日到(略)年1月(略)日
磋商日期(略)年1月(略)日
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成交供应商信(略)
成交金额总报价(含税):大写(略) 小写(略).(略)((略))
公告期限(略)年1月(略)日至(略)年2月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略)~(略)、下午(略)~(略),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以上结果,特此公告。公告期自发出之日起,如磋商供应商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略)反映。
若磋商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略)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示。
采 (略)安徽省(略)行
地址:(略):(略)p>
电 话(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p>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