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需求:一、基本要求
1.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能够完成车辆维修的专业技术人员,且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技术力量雄厚,各种车辆配件齐全。
2.因采购人包含特种作业车辆,供应商修理厂面积必须大于(略)㎡,且包含维修相关车辆的设备。
3.维修车辆进厂维修,详细记录进厂时间,车辆所在单位,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装备等,并有双方经手人员共同签字,(略)车辆移交手续。
4.认真做好进出场检验,严把进厂检验、过程检验、确保所修车辆故障返修率在3%以下。检验严格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规定标准执行。
5.做好配件质量管理及所进配件的质量的监督检查,全部使用正规厂家配套产品,确保原配件一致,所采用的(略)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杜绝不合格及假冒产品。
6.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根据派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未征得送修方同意和认可, 不得擅自更改维修项目。报价应充(略)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送修单位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送修单位确定。
8.采购服务内容:(略)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一家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单位。
二、技术服务及质量要求
1.热情承(略)车辆(略)辆(公务车、执勤车、作业车、)维修任务。
2.维修更换下来的旧件要退还车辆所属单位,并在维修单上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计价情况,注明优惠事宜。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3%以内。经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竣工车辆出厂后正常保养。建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3.应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不超过承诺的维修期限内完成维修。
4.提供(略)小时全天候服务,上门服务,确保车辆随到随修。
5.应有至少2辆及以上救援车辆,能为送修方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在接到送修方包修电话后半小时内予以响应。
6.设立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三、优惠条件及费用
1.材料实行明码标价,(略)制定的《(略)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实行,并按最终成交综合优惠率执行。
2.维修项目、配件等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双方就加项延长时间及维修费用等问题进行商定。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要退还送修人,并在预维修单上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计价情况。
3.如发生车辆维修明细表目录外的维修配件及工时费用, 由送修单位组成询价小组,(略)场询价结果(结算基准价)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优惠率确定结算价,结算价=结算基准价*(1-优惠率)。
4.汽车维修厂在结算收费时,须使用电脑打印结算清单,必须标明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必须标明正厂还是副厂)、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外加工管理费率,应将修理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略)列清楚。
5.对车辆的维修结算,必须严格核对派修单、结算单、车号,核对无误后,方可结算。每月结算, 不可提前结算或弄虚作假,原始修理清单及相关档案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6.对于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送修单位有权要求维修企业无偿维修至合格或符合送修单上的项目为止,送修单位有权要求乙方(略)相当于当次修理费用总额的(略)%的违约金。
四、服务期限:(略)年1月1日—(略)年(略)月(略)日
服务响应说明: (略)四方博世汽车维修站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在(略)号,有能够完成车辆维修的专业技术人员,且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技术力量雄厚,各种车辆配件齐全:面积(略)多平米,有维修相关车辆的设备;维修车辆进厂维修,详细记录进厂时间,车辆所在单位,车辆信息、车牌号、车辆装备等,并有双方经手人员共同签字,(略)车辆移交手续。 做好进出场检验,确保所修车辆故障返修率在3%以下。检验严格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规定标准执行。配件全部使用正规厂家配套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无不合格及假冒产品;.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报价应充(略)考虑车况、部位,,向送修单位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送修单位确定。有2辆救援车辆在接到送修方包修电话后半小时内予以响应,设立了汽车维修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 优惠条件及费用 1.材料实行明码标价,(略)制定的《(略)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实行,并按最终成交综合优惠率执行。 2.维修项目、配件等材料更换必须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换件。在维修过程中新增加或变更维修项目、配件材料的,也应事先征得送修人同意,双方就加项延长时间及维修费用等问题进行商定。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要退还送修人,并在预维修单上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材料、部件及计价情况,如发生车辆维修明细表目录外的维修配件及工时费用, 由送修单位组成询价小组,(略)场询价结果(结算基准价)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优惠率确定结算价,结算价=结算基准价*(1-优惠率)。 汽车维修厂在结算收费时,使用电脑打印结算清单,标明维修项目名称、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货价(标明正厂还是副厂)、材料管理费率、外加工费、外加工管理费率,应将修理项目的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略)列清楚。 对车辆的维修结算,严格核对派修单、结算单、车号,核对无误后结算。每月结算, 不提前结算有弄虚作假,原始修理清单及相关档案要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对于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上项目不符,送修单位有权要求维修企业无偿维修至合格或符合送修单上的项目为止,送修单位有权要求乙方(略)相当于当次修理费用总额的(略)%的违约金。服务期限:(略)年1月1日—(略)年(略)月(略)日。具体详细说明见附件的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