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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关于杭州技师学院教学实训设备(一)标项三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杭州市财政局]

关于杭州技师学院教学实训设备(一)标项三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杭州市财政局]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机械电子电器   浙江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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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于2021-11-02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关于杭州技师学院教学实训设备(一)标项三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杭州市财政局],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一、项目编号:ZJZN-(略)-JY(略)二、项目名称:(略)教学实训设备(一)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略)           地址:(略)4(略)层(略)室     (略)、(略)(杭州交通(略))           地址:(略)应商供应商地址1浙江天米(略)公(略)7号(略)产业园(略)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1无无       (略)认为(略)教学实训设备(一)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N-(略)-JY(略))标项三采购活动损害其权益,于(略)年(略)月(略)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本机关依法受理(补正时间9月(略)日-9月(略)日不计算(略)采购活动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略)诉称(一)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略)公示的评(略)结果:(1)一共5位评审,其中4位给的评(略)结果都是所有投标人中最高得;偏偏其中1位(丁丽,(略),即用户方代表)给的(略)数是评(略)畸低;相差(略).5(略)!(2)按照我们公司内部严格按照本项目评(略)标准打(略),是不可能只有(略)的;其余专家给出的(略)数都在(略)以上,唯丁丽给(略)也远远低于其他专家组的平均(略),也大大低于我们严格的自评。事实依(略)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第六十四条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略)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略)项评(略)超出评(略)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打(略)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略)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遇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诉事项2:根据本项目公开发布的《评(略)细则》,我们加以认真对比,发现问题巨大!为方便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我方将公布的《评(略)细则》中所涉问题的情况列表如下:(图略)说明:(1)《评(略)细则》序号3:本项目的评(略)虽带一点主观性,但相比之下,丁丽的打(略)和其他4位专家的打(略)呈现巨大差距,实属反常;(2)《评(略)细则》序号4:本项目的评(略)基本上是客观的(可参见我方投标文件编制情况),丁丽的打(略)和其他4位专家的打(略)呈现的巨大差距,则显而易见是故意的;(3)《评(略)细则》序号(略):本项的评(略)是纯粹客观!我方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此条款要求(见本文事实依据截图),丁丽的打(略)和其他4位专家的打(略)仍旧呈现的巨大差距,则完全是指向性和偏向性、完全丧失公正性;(4)《评(略)细则》序号(略):本项的评(略)也是纯粹客观的,我方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此条款要求(见本文事实依据截图),丁丽的打(略)和其他4位专家的打(略)依然呈现的巨大差距,已经毫无保留地丧失公正性;(5)《评(略)细则》序号(略):本项至关重要!因为本项的评(略)是纯粹客观的,我方投标文件提供的质保期是4年,比文件要求的延长1年(见本文事实依据截图),应该是3(略)的(略)数。但丁丽给我们的打(略)时2(略);给中标方的打(略)时3(略)满(略);最关键的是:恰恰相反,其他4位专家的打(略)则是我们是满(略)3(略),而中标方的打(略)都是2(略)!也就说,中标方应该是没有延长质保期。按要求只能得到2(略)。丁丽不但把该得3(略)的我们打成2(略),还把该得2(略)的中标方,打成3(略)。这已经不是公正性的问题,而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涉嫌违法。事实依据:(1)投诉请求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丁丽的《评(略)细则》如下(注:其他专家的细则也可公开(略))(图略);(2)针对序号(略):确保满足采购进度要求的方案(图略);(3)针对序号(略):项目交货期(0-3(略))(图略);(4)针对序号(略):承诺按拥护要求提供质保的得2(略),不满足不得(略)。承诺质保延长的,每延长一年加1(略),最多得3(略)。(图略)法(略)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略)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有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略)以上2(略)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略)以上5(略)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第六十四条: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略)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略)项评(略)超出评(略)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略)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略)畸高、畸低的。(二)投诉请求鉴于本项目评审活动中明显(略)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条款,特提出投诉请求:(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要求,严肃认真复核上述所提问题,尽快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并根据重新评审的情况,修改评标结果;(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略)号令)第七十五条,对本项目涉及相关的违法违规专家,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略)以上2(略)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略)以上5(略)采购评审活动。坚决还正气于社会。二、被投诉人1申辩(代理机构)(1)投诉人认为评标委员会中采购人代表丁丽给投诉人自身的评(略)得(略)是评(略)畸低,并在投诉函中附上了本项目在中标公告中公开的供应商技术评(略)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第(略)曾在8月(略)日对投诉人的质疑(略)采购活动(略)组织管理办法》,总评(略)偏离平均(略)%以上的属于明显畸高、畸低。本项目标项三投诉人技术评(略)得(略)平均(略)为(略).5(略),采购人代表丁丽评(略)为(略),较平均(略)偏离-(略).(略)采购活动(略)组织管理办法》进行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的明显畸高、畸低的相关标准。(2)投诉人认为评标委员会中采购人代表丁丽给投诉人自身的评(略)明细得(略)存在问题,并在投诉函中附上了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告同步公告的评(略)情况及自身投标文件相(略)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第(略)根据投诉人在投诉函中附上的事实依据,并对相关评(略)表、投标文件进行了审查与核实,发现以下问题:经审查核实,采购人代表丁丽的评(略)表第(略)项“项目交货期(0-3(略)):承诺按采购文件要求供货交付得3(略),不(略)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第六十四条“(一)(略)项评(略)超出评(略)标准范围的”情形,根据评(略)细则,本项应为3(略)或0(略),丁丽为投诉人评(略)为1(略)。经审查核实,采购人代表丁丽的评(略)表第(略)项“质保期(0-3(略)):承诺按用户要求提供质保的得2(略),不满足不得(略)。承诺质保延长的,每延长一年加1(略),最多得3(略)”发现了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第六十四条“(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略)不一致的”情形,根据评(略)细则及各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投诉人投标文件中显示质保期为4年,应为3(略);其余供应商应为2(略)。丁丽为投诉人评(略)为2(略),其余供应商为3(略),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上两项,虽投诉人未在前期(略)复核,问题属实。我公司联系采购人询问采购人代表给出评(略)的具体理由,采购人代表承认评(略)存在(略)认为本项目评审过程中存在采购人代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略)标准的情况属实,其虽未造成评(略)明显畸高、畸低,但可(略)提出上述情况说明与答辩意见,并将全程全力配合杭(略)公平、公正、简便、高效处理本次投诉。三、被投诉人2申辩(采购人)一、经核实,采购方评审代表的评(略)表第(略)项“项目交货期(0-3(略)):承诺按采购文件要求供货交付得3(略),不(略)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第六十四条“(一)(略)项评(略)超出评(略)标准范围的”情形,根据评(略)细则,本项应为3(略)或0(略),采购方评审代表为投诉人评(略)为1(略)。二、经核实,采购方评审代表的评(略)表第(略)项“质保期(0-3(略)):承诺按用户要求提供质保的得2(略),不满足不得(略)。承诺质保延长的,每延长一年加1(略),最多得3(略)”发现了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第六十四条“(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略)不一致的”情形,根据评(略)细则及各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投诉人投标文件中显示质保期为4年,应为3(略);其余供应商应为2(略)。采购方评审代表为投诉人评(略)为2(略),其余供应商为3(略),与投标文件客观内容不一致。三、根据聊天记录截图发现,系部主任有告知采购方评审代表说:其他单位中标会给项目后期的施工带来很大的麻烦,给采购方代表的(略)评审打(略)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和干扰。四、根据工作人员与采购方评审代表、系部主任、专业老师等谈话了解到,其本人均确认在与潜在投标供应商接触过程中没有收受礼品礼金礼卡等情况。综(略)认为本项目评审过程中存在采购方评审代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略)标准打(略)的情况及出现(略)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采购方建议对该标项予以废标处(略)将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四、相关供应商申辩我们认为本项目所有招标投标过程公开透明,在(略)个项(略)所有行为合法合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都是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对于评标结果我方信任权威(略)认真比对了《评(略)细则》,投诉人所指证的评审专家存在严重畸低的情况,我方(略)采购活动(略)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文件的解释“明显畸高、畸低的评(略)(其总评(略)偏离平均(略)%以上的)”,此次评(略)并未发生。投诉函中大量的主观陈述,却忽视采购人正当的,合理的采购需求。我们认为参与投标应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以满足拥护(略)不得不暂停施工,而在此期间由于相关材料的调价,交付(略)实质性的严重经济损失。我司以积极的态度配合各方询问调查,望早日得到(略)招投标的严肃(略)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完成教学工作。五、处理依据及结果1、处理依据:五、本机关查明(一)发布招标公告(略)(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略)教学实训设备(一)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JZN-(略)-JY(略)】(略)受采购人委托,于(略)年7月(略)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于7月(略)日对招标公告进行更正。(二)项目评审情况本项目于(略)年8月3日开标评审,至投标(略)、杭州文(略)4家供应商递交本采购项目标项三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经过评标委(略)为中标供应商。(三)质疑处理情况投诉人就本项目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事项(略)质疑事项1:我方严格按照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实质性条款和其他条款在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进行了逐一响应,其中,所有可予评(略)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信用及财务状况、项目实施人员以及仪器设备设施等条款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材料齐全、真实,且均为无偏离响应,质保期做出了正偏离响应,完全可以达到每项评(略)的最高档次得(略),不存在提供资料不全和不予计(略)的情况。质疑事项2:我方针对本项目技术评(略)结果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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