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选候选人的应答报价及中选情况:
采购包6(莱芜)
第1中选候选人:(略)公司;
应答报价:(略).(略)(未含税总价)、税率6%、(略).(略)(含税总价);
中选份额为(略)%;
第2中选候选人:(略)公司;
应答报价:(略).(略)(未含税总价)、税率6%、(略).(略)(含税总价);
二、评审情况:
中选候选人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交货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位评委根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于(略)年(略)月(略)日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否决应答情况:
(1)山东鑫润(略)公司:(略)未通过资格审查,否决其应答。
三、中选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
本项目不涉及。
四、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略)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略),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略)。
4、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略),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