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略)施工
项目编号:(略)BF(略)GZ(略)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开标(采购)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新(略)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略)
地址:(略) >
投标报价:人民币 (略)(¥(略).(略) (略))
质量(略)
工期:(略)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略)
地址:(略)7栋3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 (略)(¥(略).(略) (略))
质量(略)
工期:(略)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略)建设一批
招标((略)
地址:(略)n >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公司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公示期:(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略)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节假日(略)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略)an>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略)或以书面形式(略)公共资源交易(略)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略)电话:(略)-(略);联系人:(略)电话:(略)-(略)【项目地点在合(略)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略)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略)。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略)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略)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