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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科技园五期B区年度景观水泵、污水泵、风机采购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H(略)-GQ-C-(略)-(略)
标段名称:(略)五期B(略)年度景观水泵、污水泵、风机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略)年(略)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二、磋商须知-磋商报价说明、磋商评审”、“合同条款”、“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开启时间”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略).成交原则: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本项目无二次报价,投标报价经一次报定后不得更改)。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磋商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略)法对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略),得(略)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修改为“(略).成交原则:本项目无二次报价,投标报价经一次报定后不得更改。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磋商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略)法对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略),得(略)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采购文件“二、磋商须知-磋商报价说明”中的“(略).6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本标段投标报价为综合单价汇总价,与本项目预算无关。小于、等于、大于本标段预算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
2.删除采购文件“二、磋商须知-磋商评审”、 “(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为无效(略),将不予评审”中的“(3)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
3.采购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设最高限价 (略) (略),其中暂列金额 0 (略)(含税)、暂估价 0 (略)(含税)报价时不予调(略)。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修改为“本标段投标报价为综合单价汇总价,与本项目预算无关。小于、等于、大于本标段预算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
增加“★6)本合同暂定含税限价(略).(略)(略),根据成交综合单价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合同到期或者合同金额执行结束(先到为准),本合同即自动终止。”
4.采购文件“合同主要条款”、“二、合同价格与(略)中增加“2.7本合同暂定含税限价(略).(略)(略),根据成交综合单价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合同到期或者合同金额执行结束(先到为准),本合同即自动终止。”
5.删除采购文件“磋商成交原则及评(略)标准”、
“(一)报价部(略)”中的“第一步: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6.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由“(略)年(略)月7日至(略)年(略)月(略)日”修改为“(略)年(略)月7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由“(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略)(北京时间)”修改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略)(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由“(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略)(北京时间)”修改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略)(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上述更正、补充和解释外,采购文件其他内容及条款不变。
上述更正内容如与原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略)
地址:(略)n>号人工智能产业园G1栋(略)(略)
联系方式:成晓宇 (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略)
地址:(略)93A层(略)-(略)单(略)
联系方式:徐毅惠(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span>
电话:(略)-(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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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