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略)劳动者就业技能,促进转移就业,(略)社会经济发展,按照《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略)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略)〕(略)号)、《(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略)关于印发<劳务品牌培(略)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农劳办发〔(略)〕(略)号)、《(略)人力资源和(略) 雅(略)关于印发<(略)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雅人社办〔(略)〕(略)号)、《(略)人力资源和(略)关于印发<(略)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汉人社发〔(略)〕(略)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略)年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比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方式
采取综合评(略)的方式,选定承训机构。
二、比选数量
根(略)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汉源实际,(略)定点培训机构须参加此次比选,根据参选机构得(略)排名情况,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中选机构。(例如:参加比选机构有(略)家,排名前6的为中选机构,小数点后统一舍去只取(略)数确定,以此类推)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
(略)年1月(略)日(星期二)上午9点,(略)人力资源和(略)会议室进行。
四、参选机构要求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略)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院校)。
(二)具备承担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相应的专业(职业、工种)设置、教学设备、训练场所、实训基地等基本条件,具备信息化管理条件。
(三)具有健全的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体系、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
(四)近三年无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及诚信不良记录等(设立期不满三年的以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五、比选程序
(一)资料提交
本公告发出后,符合条件且有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请于(略)年1月(略)日下午(略)点前将参选书(A4纸大小,正本1份,副本4份)密封后报(略)(汉(略)二段(略)号),联系电话:(略)-(略),联系人:(略)伟。
(二)综合评选
评选工作(略)、(略)委、(略)妇联等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综合参选机构提供资料、(略)问答、近三年工作开展以及(略)年承训机构得(略)等情况进行评(略),并根据得(略)排名确定中选机构(评选不设相同排名,出现相同(略)数,以(略)年承训机构得(略)排名确定)。若参选书出现重大错误、原则性错误,取消参选资格。
(三)结果公布与协议签订
评选结果(略)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期限1年。
六、资料要求
参选机构提交的评选资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以下简称:参选书),A4纸大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
(一)承诺函;
(二)(略),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略)复印件;
(三)参选单位简介、基本情况表、资质证明、专业(职业、工种)批文、主要工种教学计划(大纲)、培训场所、师资配备及教学设备等;
(四)参选机构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五)近三年就业创业培训及学员训后就业情况(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培训机构据实说明);
(六)训后服务、就业推荐等计划;
(七)参选机构补充的其它相关资料。
七、其他事项
(略)、(略)目标任务下达后(略)将结合汉源产业发展需求、脱贫人口技能培训需求、技能人才需求和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中途因国家、(略)、(略)、(略)有相应调(略)的,将按要求调(略)相关培训计划),承训机构可依据下达的计划自行组织学员实施培训。
附件:1.(略)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比选综合评(略)表
2.(略)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比选参选书(参考样式)
(略)人力资源和(略)
(略)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