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消防设备正常运行,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及人员的财产安全,现(略)设备专业维修保养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
(略)公共(略)消防设施维保服务询价采购
二、项目简要说明
附件一),年度预算金额(略),投标方必须到(略)勘察(勘察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截止(略)年(略)月(略)日上午),并经卫健委安监科确认。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具备完全履约能力和较强售后服务能力;
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略)施工资质二级及二级以上;
3.投保单位投标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供采购单位查验;
4.(略)勘查登记时必须提供公章盖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承诺书(附件二);
(2)报价表(附件三);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产品的所属范围;
(4)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略)(附件四)、双方(略)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具备(略)施工资质二级及二级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消防设施施工的许可项目以及消防设施维修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略);
(6)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五)。
2.报价要求
(1)投标方填写的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2)投标方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预算价格,超过预算价格的按无效标处理。
五、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服务。
2.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为一年,即从投入工作后的第一天至一年后当日的前一日止(具体以协议为准)。如供应商服务情况良好,服务期满时,经招标方组织人员评估满意,由服务供应商提出申请,卫健委党组讨论同意,在成交价不变的情况下,可续订服务合同不超过二年(一年一签)。
六、成交原则
有效投标人3家及以上,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
七、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成交(略)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八、付款方式
维保一年期满且维保单位满意度测评合格后(略)总维保费用。
九、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略):(略)密封送(略)公共(略)安监科(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不予受理。
采购单位:(略)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地址:(略)联系电话:(略)-(略)
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开标地址:(略)员会
(略)年(略)月(略)日
(略)公共(略)消防设施维保询价公告招标(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