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略)将于
(略)年(略)月7日上午(略)时至(略)年(略)月8日上午(略)时止(延(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略)武汉经(略)(略)R2地块君融天湖3栋3单(略)5层2室(拍卖标的物所列地址(略)房地产档案登记地址,偶有登记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或细微差异情形,如有意向前往(略)查看标的物者,请向有权机关核实详情),不动产权证号:鄂((略))(略)经开不动产权第(略)号,面积:(略).4平方米,房屋设计用途:住宅,总层/所在层:(略)/5。
二、(略)(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或其(略)数倍)。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时始至(略)年(略)月(略)日下午(略)时止(节假日及平时下班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
特别提醒:因拍品的实际情况不同,本院将根据拍品的综合因素决定是否组织看样,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略)钟。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应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略)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略)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略)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照片仅供参考,交付以拍品实际状况为准。竞买人应慎重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思虑自身是否可以承受涉案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略)拍卖标的物的涤除抵押(略)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略)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略)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略),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略)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略)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2、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略)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略)按照规则1另行追偿。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费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下午(略)时前与本院联系,并应提出书面异议。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略)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略)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略)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的优先(略)权人待定,若有相应权利的优先(略)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略)年(略)月(略)日下午(略)时前向本院提交(略)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略)权。
十一、(略)将在竞买人(略)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略)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缴纳,可(略):
1、(略)指定账户(略))。
2-我的拍卖(略)。
付款教程:https:(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略)络(略)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略)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略)的情况,请竞买人(略)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略)址:
https:(略).com/page/knowledge?pageId=(略)&category=(略)&language=zh
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将生(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略)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本次涉(略),拍(略)提供有偿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关注并咨询(略)个拍卖详情。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略)咨询电话:(略)-(略),唐法官。
标的物咨询电话: (略),苏经理, 杨经理:(略)。
详细信息可在“(略)((略)www.(略).cn)”上查询。
联系地址:(略)1号。
<(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