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略)3年9月8日(略)时至(略)3年9月9日(略)时止(延(略)司法拍卖https:(略).com/(略)/(略)
一、拍卖财产:车牌号为鲁H(略)Q(略)的重型自卸半挂车
该车外观多处有剐蹭及配件变形或损坏情况,蓄电池箱盖板缺失,车辆安装有液压油泵、(略)、油箱等一套,与后部自卸半挂车配套使用;无钥匙,方向管柱饰板有拆卸,车辆启动锁拆卸(略)离,仪表台右侧盖板拆卸,有外露接线头,蓄电池搭电情况下,仪表有显示,但发动机启动马达无反应,发动机无法启动;驾驶室可以进行电动举升,车内灰尘较多,内饰磨损正常。车辆无(略)试,车辆底盘及(略)车性能情况不详,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码与登记信息核对一致。具体介绍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略)(略),保证金:(略)(略),增价幅度:(略)(略)或其(略)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略)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看样时为拍卖日前一天,看样统一安排,有意者请提前联系。
联系人:(略)n>石法官,联系电话:(略)-(略)。
看样联系人:(略)系电话:(略)
注:车辆停车费(略)由买受人承担,车辆停放于新疆维吾(略)新远方国际物流港旁停车场,过户(略)制请买受人自行咨询车管所。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如(略)车辆过户登记手续需符合《(略)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中规定的“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条件”,在外地过户的不受此限,但车辆应符合当地关于排放标准等规定;司法拍卖(略)登记的小客车,需转移过户(略)的,买受人同样需符(略)增量指标申请条件资格。如竞买成功,买受人在(略)调控办开具增量指标资格证明前,如果已在(略)内申请增量指标的,应取消增量指标申请,方可(略)。若因不符合过户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不能等责任。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一周前到本院(略)书面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公告中已作说明,不能保证变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有关对拍卖财产的文字、图片及视频描述仅供参考,本院不承担对拍卖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略),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五、拍卖财产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因本次拍卖财产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以及欠费、罚款、扣(略)及证照补办等情况均由买受人承担。过户提档(略)制(限牌、环保)等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略)车管所。
六、对上述拍卖财产的权属有异议的,请在开拍前及时与(略)联系。
七、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携带(略)明材料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请至少提前一天联系,联系电话:(略)-(略))。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交入本院(略)执行款专户;账号:(略) (略) (略) (略) (略);开户行:工行(略)),并在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余款付清后十日内至(略)石法官处(联系电话:(略)-(略),位于浦沿法庭)(略)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略)拍卖财产交付手续。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别提醒:因车管部门原因(如车辆登记状态为盗抢情形,本院无法通过查询提前获知)导致过户不能或暂缓的,与本院无涉。
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略)-(略)。
本院地址:(略)n >号。
(略)滨江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