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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1-02-24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监管区域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域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域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3月9日(略):(略)上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略)(CLF(略)SZ(略)ZC(略)B)
2.项目名称:(略)域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3.预算金额:(略).(略)
4.最高限价:(略).(略)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9.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深(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略)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略)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略)采购活动且在有效(略)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略)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略)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略)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略)”以及“深(略)”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略),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略)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略)年2月(略)日(略):(略)至 (略)年3月9日(略):(略)(北京时间)时期间(略)站(略)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略)站上(略)投标,方法为(略)((略)www.(略).cn)后(略)“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略)上(略)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略)“(略)上(略)后(略)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略)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略)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略)站,先(略)手续,再(略)上(略)后,(略)“应标管理→(略)”进行招标文件的(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略)年3月9日(略):(略)(北京时间)时之前(略)到(略)站。具体操作为(略)“(略)((略)www.(略).cn)”,用“应标管理→(略)投标文件”功能点(略)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略)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址:(略)3月9日(略):(略)(北京时间)时,(略)深圳(略)公司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略)“(略)((略)www.(略).cn)”,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略)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略)年3月3日(略):(略)(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略)((略)www.(略).cn),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略)年3月5日(略):(略)(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略)下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略)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略)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略)((略)www.(略).cn),在(略)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6.需(略)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略)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略)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调(略)优(略)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略)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略)〕(略)号)等。
7.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略)((略)www.(略).cn)、(略)站((略)www.(略).cn)、深(略)(zfcg.sz.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略)站((略)www.(略).cn)。
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略)(zfcg.sz.gov.cn)的公告内容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深圳监狱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略)竹(略)深圳(略)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p>
电 话:(略)-(略) (略)转(略)
邮 编:(略)
邮 箱(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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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