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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第一次)
本院定于(略)年3月8日(略):(略)至(略)年3月9日(略):(略)(延(略)(
https:(略).com/(略)/(略)?spm=a(略)w.(略).courtList.(略).aR5OWv,户名:(略)覃塘(略)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物:位(略)号院幸福(略)幢2-(略)号的房产一套。
1. 房产参考信息:坐落:(略)号院幸福(略)幢2-(略)号,房产权证号:贵港房权(略)字第(略)号,房产建筑面积:(略).(略)㎡,套内建筑面积:(略).(略)㎡,用途:住宅,房屋性质:经济适用房,登记时间:(略)年6月(略)日。
2.详情/现状:房产位于第二层,(略)层为一梯四户(步梯),房内四房两厅两卫一厨,水电接通并能正常使用,有人居住暂未腾空(略)、装修等情况请参考展示图片或自行前往(略)了解。
3.拍卖物的价值由案件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特别提醒】:
1.拍卖物如欠物业水电费、保管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应的产权管理部门(略),交易双方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税法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和费,未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部(略)由买受人承担。如过户时产生二次过户的,二次过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务必到产权部门确认过户税费情况。
2.拍卖物按现状处置,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需修缮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案件有新的进展,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在公告期间可能对拍卖物的现状描述进行修改,请竞买人在出价前再仔细阅读本公告。
二、竞价时间、起拍价、保证金:
拍卖竞价时间:(略)年3月8日(略):(略)至(略)年3月9日(略):(略)止(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加价幅度:(略)。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略)钟。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略)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日向本院(略)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开始后补交无效。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略)权】:优先(略)权人应在拍卖日前3(略)上拍卖优先(略)权的相关手续,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次拍卖物享有优先(略)权。与本次拍卖物有关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略)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符法律规定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略)个过程。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规章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略)。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物的任何担保(略)不承担拍卖物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物现状的确认。未实地看样核对拍卖物参数的,如拍卖物与产权证载明参数不一致而无法过(略)不承担因无法过户产生的任何责任。
七、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略)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风险提醒】:
1. 拍卖物如欠物业水电费、保管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不从拍卖款扣除,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欠费情况。
2.买(略)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到产权部门(略)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税法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和费,未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部(略)由买受人承担。拍卖物交付产生的费用(强制开锁、物品搬运、人工等)由买受人承担,如物品无人认领,买受人提供物品保管场地。
3.拍卖物按现状处置,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需修缮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物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从拍卖款中扣除,由买受人承担。如过户时产生二次过户的,二次过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务必到产权部门确认过户税费情况。
4.拍卖(略)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略)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略)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略)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交付时间一般要三到六个月,案件情况复杂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交付时间会延长且不确定,对拍卖物过户交付有时间要求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是否参加竞买。
5.部(略)拍卖物因政策、开发商、拍卖物违建等原因,无法(略)产权证,按照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务必(略)不承担因无法过户产生的任何责任。
6.拍卖物不涉及户口迁出问题,买受人是否能(略)户口登记,请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九、对上述拍卖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七日与本院联系。依据《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第十六条的规定:无法通知的当事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拍卖(略)竞拍界面查询。
淘宝技术(略)咨询电话:(略)-(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7号
二Ο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