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号(略)室(略)室
(略)室房产的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略)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略)公开拍卖本公告项下的房产。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活动的标的物(略)号(略)室、(略)室、(略)室房产。参考价(略).(略),一拍起拍价(略).(略),竞买保证金(略),加价幅度1.2(略)。
二、本次拍卖活动系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自(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起,至(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根据法律规定,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略)重新公告。
三、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略)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有(略)自动延时5(略)钟。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略)交保参加竞买(特殊标的物法律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竞买人须详细咨询房产过户及限购的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略)上实名(略)。
五、标的物以(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意向竞买人务必亲自到实地看样,未到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理,但须在当次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则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竞买行为。
七、本院工作人员(略)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司法辅助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作出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均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八、竞买人应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略)竞买保证金,未(略)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略)竞买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竞买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略)。
九、优先(略)权人参与竞买的,以及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当次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确认优先(略)权的书面申请材料和有效证明,(略)登记后以优先(略)权人身份参与竞(略)无法登记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略)权。
十、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略)拍卖成交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所(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视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本院重新组织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所(略)的竞买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竞买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所(略)的竞买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略)。
十一、拍卖方式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略)将自动生(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拍竞买号、竞价记录、拍卖成交价等信息。
十三、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3日内将扣除竞买保证金后的拍卖成交价余款交入本院指定账户。户(略);开户银行:中国银(略);账号:(略)。
十四、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略)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略)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承担情况等,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等欠费亦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略)工作人员咨询。咨询电话:(略)。
<(略)址:https:(略).com/(略)/(略)
本院地址:(略)
<(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