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略)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略)明。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上一 年度((略)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的纳税 和社保缴纳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略)级(含)以上(略)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业绩要求:(略)年至今,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 生效的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 4.信誉要求:有良好的信誉;(略)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 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略)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 5. 其他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略)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 理机构(略)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经信用中国((略)www.(略).cn(略) ((略)www.(略).cn)(略)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略)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并附上 “信用中国”完(略)的《信用信息报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