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郑重说明
本院定于(略)年(略)月5日上午(略):(略)至(略)年1月4日上午(略):(略)(延(略)对位(略)(略)号(略)栋3单(略)3-2号【产权证号:江房权(略)字第(略)号】不动产进行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略)(略)号(略)栋3单(略)3-2号【产权证号:江房权(略)字第(略)号】不动产。不动产登记时间:(略)年9月(略)日。
二、变卖标的物的基本情况
标的物位于:(略)(略)号(略)栋3单(略)3-2号。规划用途:成套住宅。产权面积:(略).(略)㎡。房屋结构(略)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状态:现房已抵押,现房已查封。
三、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略)年(略)月5日上午(略):(略) 至(略)年1月4日上午(略):(略)(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起拍价(略)(略),保证金(略)(略),增价幅度(略)(略)。
四、变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略)账户(未有(略)账户者可委(略)拍(略))。如多人共同(略)该拍卖标的物的,需(略)委托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略)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七、【风险提醒】:
1、标的物按现状处置,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需修缮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略)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略)。该房在(略)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①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法律规定缴纳;②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其他限制性交易措施(如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的缴纳等)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水、电等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涉及的税种及税费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前往相关机关咨询了解。因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略)过户手续及(略)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2、标的物交付产生的费用(强制开锁、物品搬运、人工等)由买受人承担,如物品无人认领,买受人提供物品保管场地。买受人自行(略)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3、涉及违法、违章部(略),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略)处置的房产不涉及户口迁出问题,买受人是否能(略)户口登记,请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八、户名:((略))桂(略)执(略)号,账号:(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略)络(略)工具(略),也可以(略)下通过传统(略)方式(略)。
九、统一看样时间:(略)年9月(略)日(略):(略)-(略):(略),预约后自行前往。
十、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略)竞拍界面。
十二、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三日与本院联系。依据《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第十六条的规定:无法通知的当事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略)竞拍界面查询。
(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