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略)将于(略)3年7月5日(略)时至(略)3年7月6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户名:(略)址:https:(略).com/(略)/(略)?spm=a(略)w.(略).courtList.(略).kKPGiA)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位于(略)六〇(略)建(略)9-4-(略)的房产。
3)赣(略)执(略)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房屋所有人:(略)晓静;共同共有情况:共同共有;房产证号:(略)年房权证陈营字第(略)号;房屋坐落:(略)六〇(略)建(略)9-4-(略);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略).(略)㎡。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略)(略),保证金:(略)(略),增价幅度:(略)(略)(以及其(略)倍数)。
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缴纳主体各自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略)等相关部门了解)。
特别提醒: 1)上述房产已(略)抵押登记(略)。2)该房产物业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缴纳情况不详。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略)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事先请与本院联系,(略)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略)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略)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竞买成功,本院不负责户口迁入手续。
八、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五日内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略)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略)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略)权人。若有符合法定优先(略)权条件的权利人,请于开拍时间提前五日,向本院主张权利,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十一(略)将冻结竞买人(略)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略)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十五
1、(略)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略);银行帐号:(略))。
2(略)上付款方式:(略)我的淘宝-我的拍卖(略),付款教程:
https:(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略)络(略)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略)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略)的情况,请竞买人(略)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略)址:
https:(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将生(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略)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标的物可进行二次拍卖,本次为第二次拍卖。
十五、特别提示
1、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成交时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蔽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对拍卖财产能否(略)验收、权属登记、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略)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在(略)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出让金、房(略)土地使用税、税款滞纳金以及其他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缴纳主体承担,买受人应知悉存在可能需垫付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的风险。买受人自行(略)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略)过户手续及(略)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略)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略),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3、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地产管理部门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略)-(略) 1(略)
监督电话:(略)-(略)
三
(略)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