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将于(略)年1月(略)日(略)时起至(略)年1月(略)日(略)时止(延(略)”((略)www.(略).c(略)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奉(略)号(略)室,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权证号:奉(略);权证核准日期:无记录;房屋类型:新工房2;竣工日期:(略)年。
土地宗地号:奉(略)坊2丘((略)--(略));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无记录;使用权取得方式:无记录;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略)0.(略)平方米;四至情况:东(略)、南至(略)、西至南(略)、北至南桥(略)。
评估价:(略)。
起拍价:(略).5(略);保证金:6.(略);增价幅度:(略)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略)年1月(略)日(略)时起至(略)年1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略)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内有(略)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略)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略)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略)登记,由拍卖辅助机构(略)陪同看样。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1月(略)日(略)负责向本院反馈。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略)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略),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略)年2月(略)日(略)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略)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略)络竞(略)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略)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略)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略)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略)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略)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二、如需(略)(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略)权人(略)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略)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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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略)-(略) (略) 刘女士
联系地址:(略)9号(略)室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