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娄新土告字[(略)]1号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m²)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期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略)) | 保证金 ((略)) | 增价 幅度 |
| (略) | 住宅 | (略)年 | 1<容积率<3.1 建筑密度<(略)% 绿地率>(略)% 限高(略)米 | (略) | (略) | 5(略)及其(略)倍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拍卖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设有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最终有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否则不能成交。 四、本次拍卖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3月(略)日至(略)年4月(略)日,到娄(略)土地矿产交易部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略)期(略)年4月4日至(略)年4月(略)日(略)时止,通过转账或到银行柜台(略)等方式,将土地竞买保证金交入下列银行的“娄(略)保证金专户”: (1)工商银行(略) 账 号: (略) (2)中国(略)公司娄底兴娄(略)行 账 号: (略) (3)中国(略)公(略)行 账 号: (略)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娄(略)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的银行进账单到娄(略)土地矿产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娄(略)土地矿产交易部于(略)年4月(略)日(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略)《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在娄(略)举办。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略),审阅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拍卖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略)的纯土地出让金。 (三)竞得人除缴清成交价款外,还须按规定另交相关税费。 (四)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略)《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QY(略))的规划要求实施。 (五)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略)参加竞买。 (六)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七)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凭《交房即交证承诺书》、《成交确认书》、缴纳土地价款票据等,(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过期将不能关联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八)竞得人须按(略)关于印发《(略)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略)](略)号)的要求缴纳配套教育费用。 (九)有关本次拍卖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略)-(略) (略)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略)-(略) 娄(略) (略)年3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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