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将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起至9月(略)日(略)时止(即(略)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略)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定(略)(备注:(略)、(略)银都歌舞(略)后幢、保(略)等房产、土地使用权、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宗地红线范围内的房屋配套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物、相关场地及尚未(略)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等财产。)
评估得出定(略)以及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等价值合计人民币为(略),(略),(略)(略)。
本院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第一次(略)体拍卖结果为流拍,现启动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为(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标的物已被查封,部(略)房产为一般抵押。因涉案与其他原因,餐饮、歌舞厅已暂停营业,客房部(略)仍在营业。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房屋附属设备。上述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部(略)地上附着物无产权证书,后续能否(略)产权登记本院不做任何承诺,由买受人自担风险,买受人可自行去相关部门了解。
3.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对标的物做任何担保。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拍卖成交后交付财产时,买受人不能因上述原因拒绝本院交付。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拍卖成交后,交付标的物及(略)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关于标的物的性质和用途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去主管部门了解,本院不作任何承诺,可能存在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1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三、咨询、展示看样方式: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关部门查询核实,未看样或实地查询的竞买人视为对全部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和引起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标的物相关信息以房屋实际情况为主;标的物土地、房产用途、性质、建筑面积、是否欠税费等情况,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标的物面积以房屋产权证书载明的面积为准,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略)不作担保。
五、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略)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略)将冻结竞买人(略)账户内的资金作为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竞得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本院账户(略);开户行:中国农业银(略))。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六、因(略)、(略)保证金、(略)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略)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略)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点顺延5(略)钟。竞买人(略)的时间为准。
八、如有优先(略)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略)年9月(略)日前向本院提交合(略)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略)权。
九、凡与标的物有关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略)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均可参加竞拍,未参与竞拍的视为自愿放弃有关权利。
十、拍卖物是否可以(略)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待买受人全额(略)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略)涤除查封、抵押等手续,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略)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径行(略)产权过户手续;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调控政策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略)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略)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调控政策条件)不能(略)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所涉及到的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过户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车位管理费、税费等)所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可自行咨询相关管理单位。
十一、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优先(略)权人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略)权人身份参与竞买。(如双方当事人、优先(略)权人因下落不明或未向本院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有效的联系方式等原因导致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略)年9月(略)日前
十三、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将生(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略)拍(略)上公示。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竞买人参与竞买,本院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联系电话:(略)-(略)(张法官)(略)
监督电话:(略)-(略)(纪检组)
联系地址:(略)p >
(略)
(略)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