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公告(第二次)
<(略)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 时至(略)年(略)月1日(略)时止((略)上进(略)址:http:(略).c(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略)(略)1#(略)5层4、5、(略)、(略)、(略)室【权证号:R(略)、R(略)、R(略)、R(略)、R(略)】,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
起拍价为(略)(略),保证金为(略)(略),增价幅度为(略)(略)。
需要披露的事宜如下:
标的物目前由案外人占用使用,因标的物已经改造,现状(室内已打通使用,(略)变更位置,由原有的(略)变更为(略))与产权证所示不同,公告所述建筑面积摘自评估报告,实际使用面积与权证所示存在误差不做为悔拍依据。申请执行人知悉标的物相(略)拍卖。
【提醒意向竞买人:(略)涉及的租赁、标的物占用与移交等方面的纠纷,在参加竞买前自行充(略)了解或向本院咨询,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参与竞拍即代表对披露事宜已清楚明确,并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二、标的物能否(略)过户手续及欠费等问题,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略)过户手续及(略)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略),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若涉及水、电、煤气、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费用由买受人自理,标的物是否限购应以标的物所在地政策为准。标的物欠缴的水、电、煤气、物业费用及滞纳、违约金等由买受人承担。
三、涉及缴纳税费的问题。本院的拍卖行为是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而非普通民事交易,本次拍卖的标的物的起拍价不包含标的物过户时的应缴税费。
过户交易环节的税费双方各自承担,但涉及卖方(即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应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在收到(略)过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略)日内完成过户程序,将代垫的缴款依据提交本院,审查无误后从拍卖款中予以(略),逾期且无合理理由延期申请的,本院将视为买受人放弃申领相关款项的权利,该款将作为执行款用于偿还被执行人的债务。
税务机关以被执行人欠缴非本次交易环节的税费为由拒绝(略)过户手续的,税务机关应书面说明不予(略)的原因,同时将征收依据函告本院,由本院依法处置。
四、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十五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部(略))通(略)上(略)至本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
2-我的拍卖(略),付款教程:
https:(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仅供参考、以(略)的要求为准】
五、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略)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出现当天限额无法(略)的情况,请竞买人(略)上、线下银行充值。各大银行充值和支(略)查询,或向线下银行了解。
意向竞买人在参加本次拍卖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公告。
竞买前咨询电话:(略)-(略)、1(略)(陈)
联系地址:(略)/p> 淘宝技术咨询:(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