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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标的:(略)号2层1-(略)室(产权证号:1-(略))。
起拍价:(略),(略),保证金:(略),(略),增价幅度:4,(略)。
特别提示:
1、标的物现状室内隔断成单(略)使用;
2、根据房产测绘图,标的物部(略)面积被电梯井占用,请意向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到实地看样,一经参与竞买视为知晓以上风险,相关利益溢损自负。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略)年4月(略)日起至(略)年5月9日止(节假日休息)(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看样,本院不统一安排看样。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略)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内有(略)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略)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略)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略)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或因“继承、赠与、婚姻析产”等情况所需缴纳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本次拍卖信息及相关法律文书已通过法定方式通知案件当事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5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略)权人相关说明:优先(略)权人须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书面资料确认,取得优先(略)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略)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享有优先(略)权。
十、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买受人(略)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略),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略)年5月(略)日(略)时(略)指(略),开户银行:中国(略)公司(略),账号:(略)),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十一、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将生(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略)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监察室
相关税费问题请咨询宜(略):(略)-(略)、(略) 易女士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案件承办人电话:(略) 付法官
咨询电话:(略) 徐主任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