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移交要求、瑕疵情况等,本院调查所披露的瑕疵及财产情况供竞买人参考,具体实际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略)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略)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竞买!
《竞买公告》(略)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略)楚(略)址:https:(略).com/(略)/(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品牌为华为P(略)pro+(IMEI1:(略),IMEI2:(略))的手机一部和华为nova 7 SE(IMEI1:(略),IMEI2:(略))手机一部
两部手机合并处置,起拍价:(略)(略)(大写人民币(略)),保证金:(略)(略),增价幅度:(略)(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之日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案承办人王亚雄、孙加有联系安排看样(联系人:(略)pan>(略)-(略)),本院对拍卖过程进行监督,本院监督电话(略)(略)纪检督查室)。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略)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说明:本院调查披露的财产信息供各竞买人参考,竞买成功的以移交时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
1、标的物无法确定具体材质,一切瑕疵以实物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该(略)不负责拍卖标的物的运输。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且在尾(略)提取。
3、买受人需于拍卖成交确认后(略)日内自行到(略)竞买物品,逾期未(略),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物品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搬运、运输等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损毁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5、该物品为刑(略)无法提供(略)时的发票,不保证该标的物为正品行货,无法保证有无其他隐形瑕疵,无充电器等配件,请竞买人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6、该物品内可能存有的原机主相关隐私信息,买受人不得泄露,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在拍卖过程中会妥善保管,但成交移交时可能存在不能开机、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手机已(略),原机主未退出(略)账号,可能存在不能使用的情形和风险。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略)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略)将冻结竞买人(略)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略)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略)指定账户(户名:(略)人民法院执行款收入支出(略),账号:(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略)-(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纪检督查室)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