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 卖 公 告
<(略)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略)址:http:(略).com/
一、拍卖标的物:
位于1号院(略)幢-1层、-21号院(略)幢-1层车位共计(略)个车位,实物现状详见附件里的评估报告。
上述房产的评估价、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如下:
标的物名称 | 评估总价((略)) | 起拍价((略)) | 保证金((略)) | 增价幅度((略)) |
1号院(略)幢-1层1-(略) | (略).(略) | (略) | (略) | (略) |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交齐变卖价全款后,取(略)指定的账户缴(略)上(略)并交纳。
(略)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略)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略)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标的物优先(略)权人的情况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1、本次拍卖标的物(略)业主享有优先(略)权,标的物(略)业主需遵循“一户一车位”的原则,即每一间商品房的业主只能拍卖成交一个车位。房屋由两人或多人共有的,该房屋的业主只能由一名代表参与拍卖。2、(略)上发布,还在(略)张贴。根据《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关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略)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司法拍卖客服热线:(略)、(略)-(略)-(略)、(略)-(略))。
五、变卖方式: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略)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六、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七、特别提醒: 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变卖按标的物现状变卖,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变卖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变卖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根据国家及变卖标的物所在地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在变卖成交当日需具备当地房地(略)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变卖成交后,本院仅出具确认变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略)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略),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变卖标的物能否(略)过户手续以及(略)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略)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略),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略))粤(略)执恢(略)查收),并在交齐变卖款后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略)(地址(略)(略)(略)中级人民(略))(略)拍卖成交裁定书。变卖财产所有权自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十一、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不交纳尾款导致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