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略)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略)
一、拍卖标的:太(略)广东(略)项目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起拍价:(略)(略) 保证金:(略)(略) 加价幅度:(略)(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发布日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略))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略)限购政策。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略),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略)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略)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略)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略)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关部门查询了解标的的全面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转让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标的过户时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应缴部(略),房屋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公告公示(略)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略)个过程。
5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在(略)上进行实名登记(略)。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略)提示(略)并缴纳保证金,(略)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缴纳的保证金作为(略)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竞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交入本院指定账户:
户 名:<(略)
开户银行:
账 号:(略)(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略)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略)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略)方式,提前了解银行支(略)查询或咨询银行工作人员,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或拍卖余款。
十四、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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