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平(略)址:http:(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晋(略)号((略)南侧(略)东侧交叉处)香开新城东地块地下室二地下1层(略)车位,房屋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具体情况以(略)看样为准。
起拍价:1(略)(略)(略),保证金:(略)(略)(略),增加幅度:1(略)(略)。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略)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略)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略)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略)年9月(略)日(略)时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自行前往(略)。
咨询电话:(略)-(略),(略)-(略)
<(略)设置: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略)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略)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略)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1(略)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房屋内可移动物品不属于本次拍卖对象。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所涉及的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价款中优先(略),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略)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10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略)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略)个过程。
十、保证金缴交情况:(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略))(请注明司法拍卖竞拍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略),(略)-(略)(吴法官)
监督电话:(略)-(略)(施主任)
联系地址:(略)an>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