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略)梅山(略)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略)筑面积约(略)平方米((略)、辅助(略)布如下:
1(略)(主要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略)、声光等);
2(略)(主要包括: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水泵(略)等);
3(略)(主要包括:防排烟阀、防排烟风机、电控箱、挡烟垂臂等);
4、防火(略)隔设施(主要包括:防火卷帘门、卷帘门控制箱等);
5(略)(主要包括: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蝶阀等);
6(略)(主要包括:扬声器、话筒、消防电话、功放等);
7(略)。
8、消防第三方年度检测。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
3、具有相关的业绩及良好信誉。
五、供应商需提供资料(复印件须全部盖公章)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检);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维保服务报价单及消防设备维修价目表;
6、必须具有消防施工资质的单位;
7、必须具有消防维保资质的单位;
8、携带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若法人未能参加投标,必须出具法人(略),被委托人需要(略)原件。
六、项目要求
(一)本项目采用承包形式:
1、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接到报修电话后,乙方(略)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略)处理,所有设备材料经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2、需每月两次对本院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检,并提供巡检记录;
3、每季度对全院的消防报警设备完成(略)%的测试,全年完成全院设备的(略)%测试,并提供测试记录;
4、每年度对消防设备进行保养工作,并提供保养记录;
5、每年对本院职工进行一年两次消防培训,并提供培训方案和记录。
(二)维保服务期限:1年;预算金额(略)/年。
(三)质量标准:本项目的维保工作必须达到现行国家、(略)建设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并达到甲方的要求。
(四)本项目所用的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性能和等级必须经发包方同意,且(略)技术有关规定,并符合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环保要求。
七、结算办法
维保期过后(略)个工作日内(略)维护保养费。
八、咨询有关信息:
(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院内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地址:(略)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