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名称: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二、招标项目:滁(略)及(略)能源审计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单位需具备如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资质及能源审计工作经验;(以上需提供(略).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略);2.承担过能源审计工作的合同或成果报告文件复印件(略))
四、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在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能源审计并提供完(略)的审计报告,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延误工期,每延误超过(略)小时,投标人须按合同总价的5%向招标人(略)违约金,延误累计达(略)小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略)任何费用,同时,投标人还须按合同总价向招标人(略)违约金。
五、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略),此控制价为最高报价限额,如报价高于此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六、招标需求
能源审计项目工作量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述):
(1)编制滁(略)及(略)能源审计报告。结合近3年((略)、(略)及(略)年)的能源消费(水、电、气)实物量、折标量、能源费用支出情况,(略)析能源消耗指标变化及原因,(略)及(略)能源管理现状和用能特点(略)及(略)的实际建筑能耗情况作出全面的评估,提出合理化的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建议,计算能源消费基准(含能源消费数量和能源费用支出数量),核定出能源消费基准(含能源消费数量和能源费用支出数量)。
能源审计报告要全面详实,数据和证据要真实可信,审计结论要客观公正,节能改造建议要具有可执行性。
(2)核定滁(略)及(略)能耗。
(3)项目成果以出具权威有效能源审计报告形式提供,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各3份。
八、评标、定标
1.评标小组(略)开标并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提供了相应资料,是否完(略)。
2.定标原则:在有效报价单位三家以上的基础上,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如最低报价相同,则由询价小组(略)抽签决定。如有效报价家数低于三家,此次招标流标。
九、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略)预付款,中标单位按约定能源审计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一个月内一次性(略)%合同款。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略),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和地址“于 年 月 日 时 (略)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开标时间(略)年1月(略)日(星期二)上午9点(略)南二楼(略)室。
(联系人:(略)系电话(略)-(略))
滁(略)及(略)能源审计服务报价文件模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