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 头 (略) 金 平 (略) 人 民 法 院
变卖公告
((略))粤(略)执恢(略)号
(略)将于(略)年1月(略)日(略)时至(略)年3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略)金(略)址:https:(略).com/(略)/(略)
一、变(略)名下位(略)南(略)(略)号((略))[不动产权证号C(略),面积:(略).2㎡]。
起拍价:(略)(略);保证金:(略)(略);增价幅度:(略)(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略)人民(略)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
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略)人民(略)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略)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略)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因买受人悔拍导致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略)。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展唐助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略)-(略)-(略)或(略)搜索并(略)站自助预约、关注(略)公众号“展唐助拍”自助预约看样。
联系人:(略)系电话:(略)。
四、变卖方式:
1(略)络司法变卖期为(略)天,如有竞买人在(略)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略)小时竞价倒计时;(略)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略)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略)钟(略)自动向后延时5(略)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略)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略)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略)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特别说明:变卖成交后,出具变卖成交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部门(略)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房产存在延迟交付的风险,交付时间无法确定。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房地产(略)产权过户手续及需缴交的费用和(略)产权过户登记的所需的一切税、费、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变卖成交后,房产内一切物品由被执行人及家属自行清理,若未清理,房产在移交买受人时,房产内一切物品视为废弃物。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略)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略)个过程。
八、竞(略)将通过竞买人(略)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略)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略)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略)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略),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略),账号:(略)),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略))粤(略)执恢(略)号变卖款],并将汇款凭证交(略)人民(略) [提交方式:1、将(略)截图直接交到(略)(略)号房林法官处;2、将(略)截图邮寄(略)人民(略),地址:(略)an>(略)-(略);3、将(略)截图用(略)方(略)an>上((略)本院不作回复)]。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略),请耐心等待。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略)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制无法(略)的情况,请竞买人(略)上充值银行。
十一、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将生(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略)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标的物详情请自行拨打本院咨询电话。
(略)-(略)-(略)
(略)-(略)(郑同志)
监督电话:(略)-(略)
(略)号)
: http:(略).cn/
((略)www.(略).cn)”上查询。
(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