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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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张春霖名下证券账户为(略)内持有的巴安水务(证券代码:(略))(略)股的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略)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成交后股票过户相关限制约束请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略)场价:(略)
起拍价(拟定为):(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及其倍数。
起拍价说明:起拍价经合议庭合议,以起拍日(略)年(略)月(略)日前(略)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总股数的(略)%(略)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是以(略)年(略)月(略)日当天股票的收盘价3.(略)乘以拍卖股数(略)股的(略)%,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将在起拍日(略)年(略)月(略)日前进行相应数据调(略),该调(略)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
二、拍卖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略)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略)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略)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四、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略)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略)陪同。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自行调查了解相关信息,未经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说明:(一)法律(略)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二)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略)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三)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略)数量和(略)数量累计不得超(略)公(略)数量的(略)%。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略)数额已经达到(略)%仍参与竞买的,(略)提出特别申请,并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略)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略)。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负责向本院反馈。
八、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略)的保证金作为(略)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略)如数退还原(略)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略)年1月(略)日(略):(略)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略)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指定账(略);开户行:农行(略);账号:(略)),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略)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逾期(略)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略)等情况。
十一、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略)络竞(略)上公示。
十二、买受人全额(略)拍卖成交款后,本院(略)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略)及时(略)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略)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略)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略)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略)。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税费亦全部由买受人(略)。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三、拍卖成交后,在(略)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略)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略)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四、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已知优先(略)权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五、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略)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略)年(略)月(略)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略)明,来本院(略)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优先(略)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略)权。
十六、如需(略)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略)-(略);(略) 严先生
联系地址:(略)8(略)室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