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将于(略)(略)年1月(略)日(略)时起(略)日(竞价周(略)络司法(略)(http:(略).com<(略)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进行变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略)枞阳新天地红星美(略)2#地下车库(一期地块)C-(略)车位。使用面积为(略).5平方米(长5米,宽2.5米)。评估总价:(略)。
变卖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或其(略)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须交齐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我院执行法官(略)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略)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有(略)一安排看样(如房屋钥匙保管人同意可以另约时间看样,涉及无法进入室内的另作沟通,咨询和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看样咨询电话:(略)(请于工作时间)
四、瑕疵提醒。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起拍日三日前与本次拍卖法官联系并递交书面异议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异议权利。
五、利害关系人。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略)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略)个过程。
六、优先(略)权人。本标的物有无优先(略)权人的相关说明:
*如有优先(略)人,(略)年8月公布司法解释新规要求公示如下信息:
1、优先(略)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略)权人的情况
优先(略)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次拍卖七个工作
七、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变卖价。至少一人(略)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
八、款项(略)。变卖竞价前,竞买人应交齐变卖价全款,该款项将被冻结。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略)指定账户。
九、竞价程序。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略)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略)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略)钟。竞(略)的时间为准。
十、尾款(略)。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变卖结束后(略)日内,将扣除已交变卖价款后的尾款,足额缴入我院指定账户,并在缴清全部拍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略)拍卖标的物相关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略),银行帐号:(略),开户行:中国(略)营业部)
2-我的拍卖(略),付款教程:
https:(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过户事项。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请阅读本次拍卖发布《变卖须知》中的第十一条之内容。
十二、悔拍责任。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略)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买受(略)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三、变卖未成交。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竞买人被冻结的该款项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付款提醒。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略)保证金、变卖全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略)的情况,请竞买人(略)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略)址:
https:(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其他事项。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将生(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略)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略)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看样咨询电话:(略)(请于工作时间)
淘宝技术咨询:(略)-(略)-(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