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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略)(略)幢(略)室 (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略)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
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略)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略)幢(略)室,房屋建筑面积:(略).(略)㎡;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具体内容详见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及询价报告电子版(竞买公告左下(略))〕。
注: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充(略)了解和确认,责任自负。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略)年1月5日(略)时至(略)年1月6日(略)时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优先(略)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略)提交确认优先(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略)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略)权。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即扣除保证金后的(略)指定账户(略)。
买受人逾期未(略)拍卖款,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略)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格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需另行承担损失。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略)。
五、有意者可联系、咨询第三方法拍服务机构<(略)((略)/(略))。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略)对上述财产的拍卖信息进行(略)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本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略)提供金融服(略)无关。
六、拍卖方式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财产(略)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略)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不低于评估(略)价的(略)%。如果出(略)可以酌情降低起拍价,但降低的数额不会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略)%。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按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交易中涉及的税费,应由买受人负担的税款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缴纳;应由出卖方负担的税款(略)在拍卖、变卖款中予以退还。因成交标的物的情况不一,具体税率可自行向税务机关询问。另,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意者请在开拍前至当地相关部门咨询相关标的物的过户手续及税、费等收取情况。
八、特别提醒,对于拍卖标的物为厂房、工业用地等不动产的,该(略)域所涉及环保、产业准入条件等政策,请有意者在开拍前至当地有关部门自行了解。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预约咨询电话:
<(略):(略)span>(略)
(略)(徐法官)(略)-(略)。
联系地址:(略)8号。
本公告同时在“(略)((略)www.(略).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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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