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定于(略)年7月(略)日(略)时至(略)年7月(略)日(略)时止(延(略)址:http:(略).com/
一、拍卖标的:
(略)青(略)5(略)1层(略).(略)平方米的房屋
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是否存在改建、扩建、设施损坏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以标的物总面积以所有权证证载面积或房产管理部门(略)不保证标的总面积与实际测量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拍卖总价款不变,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略)、固定装修损坏、房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对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不构成影响。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略)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略)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
2、该房产能否(略)过户手续及(略)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过户办证风险自行承担。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不能或延迟(略)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3、拍卖标的是否抵押、租赁及拖欠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等债务负担,现存的及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等,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
4、该房产户籍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职能部门查询,本院不负责户籍迁入及迁出手续。
5、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财产如存在占用情况,本院将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腾空,具体时限不能确定。
6、当地限购政策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请谨慎参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略)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略)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略)交接手续。如果买(略)签订成交确认书(略)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略)签订成交确认书、(略)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略)年7月5日起至(略)年7月8日(略)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略)-(略),齐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略)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略)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略)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略)权证所需费用及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7月(略)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略)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略)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略)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略)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略)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略)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年7月18日(略)指定账户((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略)(略)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略)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略)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略)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略)。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规定(略)将生(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略)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略) 齐法官
监督电话:(略)-(略) /(略)监察室
: http:(略).com/
(略)
二0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