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略)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略)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略)年9月(略)日(略)时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延时的除外)<(略)
一、拍卖对象:(略)办事处(略)号8幢2-6-2(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据评估报告记载:不动产权证号: 渝(略)不动产权第(略)号;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了;房屋用途:成套住宅。
特别提醒:
标的物现有人居住,详细情况以(略)实际了解为准。
请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及辅助机构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请(略)联系,联系电话(略)-(略)。
询价:(略),起拍价:(略).8.(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略)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略)联系方式:(略)-(略)-(略)。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竞买开始前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略)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略),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略)。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及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略)申请退还垫付税费。
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略)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略)个过程。竞买人主张优先(略)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申请,经本院确认。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及暂缓拍卖。
十三、竞买人拟参与竞拍的,应于(略)和(略)上进行实名登记(略),(略)和(略)的提示进行(略)。凡参与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略)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略)提示(略)并(略)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买受(略)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略)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略)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略)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略)的情况,请竞买人(略)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略)查询。
十六、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略)将生成相应,确认书中载明(略)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略)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略)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略)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略)-(略)
承办法官电话:夏法官 (略)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