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略)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略)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延时的除外)(略)铜(略)址:https:(略).com/(略)/(略);户名(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办事处(略)(略)号2-2-2
根据评估报告记载:本次拍卖标的物证载位(略)办事处(略)(略)号2-2-2。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土地(略)住宅用地;房屋用途:成套住宅;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略)。权属证号:不详,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该房屋已查封。评估结果未考虑须另外缴纳划拨土地收益金或补缴地价款的影响。其他情况请见评估报告电子版,拍卖房屋以实际为准。
注:1、水、电、气费欠费情况无法查询,拍卖标的物若存在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勘验人员仅就水、电、气、物业费等相关欠费情况进行了调查,其他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
2、根据重庆来拍勘验人员(略)年7月(略)日实地勘验,现有人使用,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实地看样了解,拍卖房屋以现状交付,不含室内装修、动产。
3、拍卖标的物原户型已改变,现与相邻房屋打通作为“(略)”使用;原入户门未(略)号且已封闭,由1(略)“(略)”大门入户。本次拍卖范围(略)登记产权范围为准,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存在瑕疵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略),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4、本次(略)页图片、视频系拍卖房屋与相邻房屋打通使用室内(略)体现状,仅供参考。
具体(略)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责任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略).(略)(略),起拍价:(略)(略),保证金:3(略),增价幅度:(略)(略)(以及其(略)倍数)。
二、咨询、展(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略)安排联系电话:(略)-(略)或(略)(略)www.(略).com自助预约,或关注“来拍法服”(略)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略)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略),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完成(略)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略)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略)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已依法通知案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略)将冻结竞买人(略)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略)指定账户,拍卖余款于拍卖结束后(略)日内(略))。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略)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略)的情况,请竞买人(略)址:http:(略).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将生(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略)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略)-(略)
法官咨询电话:(略)-(略)(郑法官)
(略)-(略)
(略)高级人民(略)监督电话:(略)-(略)
(略)督察室监督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略)-(略)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