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略)年9月(略)日上午(略)时至(略) 年9月(略)日上午(略)时止(延时除外)(略)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略)院内第三排西边第3户,产权证号:房地权亳字第(略)号,面积:(略).(略)平方米。
评估价:(略)(略);起拍价:(略)(略);保证金:(略)(略);增价幅度:(略)(略)(以及其(略)数倍);进行拍卖。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略)。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略)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略)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略)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拍卖标的物的交易及是否能够落户按标的物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拍卖前,竞买人应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部门查询房产能否过户,如无法(略)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法律责任或后果的,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需符合相关的房地产政策规定。
七、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价款后,需(略)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略)过户手续。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略)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
八、拍卖标的物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交付,标的物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略)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略)个过程。
十一、拍卖成交买受(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略)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略)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略)的情况,请竞买人(略)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略)的限额(略)自行查询。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次拍卖未与任何第三方中介机构合作。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辅助咨询电话:(略) (略)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