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略)将于(略)年9月6日(略)时至(略)年9月7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公司持有的(略)公司的1,(略),(略),(略)(内资股)
评估价: 7,(略),(略),(略) .(略)(评估基准日为(略)年(略)月(略)日);起拍价:7,(略),(略),(略).(略) (略),保证金:1,(略),(略),(略).(略),增价幅度:2,(略),(略).(略)。
特别提示:
本标的物的优先(略)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略)权。优先(略)权申报方式:优先(略)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略)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略)权。优先(略)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略)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略)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略)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略)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略)权人竞得。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自然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个工作日到法院(略)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略)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二、竞买人条件:(特别提示,拍前必看)
企业作为买受人的,至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五)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六)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七)年终(略)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略)%(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八)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略)%(合并会计报表(略)和控股公司除外;
(九)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除以上条件外,竞买人应在缴纳保证金前向有关监管部门咨询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限制性条件。
三、咨询时间:在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略)-(略),(略) 訾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略)钟。
五、拍卖的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略)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现存的及潜在法律上的瑕疵;在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等,由买受人自行核查、了解、确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七、竞(略)提交(略)权属变更的必要资料以及文件。并应按照股权变更登记部(略)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略)权属变更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金等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应向有关的税务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在工作时间内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略)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略)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略)如下(略),开户银行:盛京(略),账号:(略)),(略)联系,待人民法院确认到账后再行(略)参与竞买。缴纳保证金时应标注意向竞买人简要信息用于确认。
十一、若本次拍卖流拍,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以本次拍卖规定的保留价予以抵债的,应于本次拍卖流拍后次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申请抵债,并于七日内将差额价款全额缴至本院,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十二、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将生(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略)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及相关附件。
咨询电话:訾法官 (略)-(略);(略)
举报监督电话:监察处(略)-(略)
<(略)
二〇二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