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一、拍卖标的:被执(略)%股权。
评估价:(略).(略)。
起拍价:(略).(略);保证金:(略).(略);增价幅度:(略)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略)股权转让价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单一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及规定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上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略)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略)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略)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五(略)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略))咨询。
六、特别(略)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查看拍卖相关材料。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略)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略)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略)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略)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略)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略)等情况。
九、拍卖成交且买受(略)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略)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在(略)标的物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略)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略)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略)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能否(略)过户手续及(略)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略)过(略)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略)对拍卖款的处置。
十、本场拍卖会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在股权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
十一、拍卖标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以价值(略)析基准日((略)年7月(略)不承(略)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略)出具的沪大宏报字((略))第(略)号评估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8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略)权人等须在(略)年(略)月8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略)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四、如需(略)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五、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六、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略)、(略)过户(略)已授权委托(上海(略)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略)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略),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2(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