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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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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2-10-28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格尔木市税务局食堂服务承包项目。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采购公告
国(略)格尔(略)食堂服务承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国(略)格尔(略)食堂服务承包项目
1.2采购人:(略)n>国(略)格尔(略)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略).(略),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拟采购一家服务团队承包食堂厨务工作劳务承包。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推荐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拟采购一家服务团队承包食堂厨务工作劳务承包。
2.2服务期限:1年(按服务质量可续签2年)
2.3服务地址:(略)n>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略)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3.1.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略)明。
3.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经信用中国((略)www.(略).cn(略)((略)www.(略).cn)(略)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略)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略)天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略)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5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餐饮业管理或劳务派遣的经营范围。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略)、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8.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3其他: /
3.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3日,每日上午9时(略)至(略)时(略),下午(略)时(略)至(略)时(略)(北京时间),(略)(略)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略),售后不退。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4日下午(略)时(略),地点(略)(略)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址。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span>
地址:(略)联 系 人:(略)span>
联系电话:(略)-(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pan>
电 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