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将于(略)年2月(略)日(略)时至(略)年2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
一、拍卖标的:(略)弄(略)号(略)室(房地产权证号:闵(略);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核准日期:(略)年3月(略)日;所有权来源:买卖。土地宗地号:闵(略)坊7/(略)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配套商品房;使用期限:(略)-9-(略)至(略)-9-(略)止。
评估价:(略).8(略);
起拍价:(略).(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1(略)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略)年2月(略)日(略)时至(略)年2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略)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内有(略)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略)钟。
四、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略)委托的(略)咨询并预约看样。
五、特别提醒: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略)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略)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略)”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略)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略)申请(略)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略)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4、标的物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2月(略)日前
七、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略)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略),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略)年3月7日(略):(略)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略)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略)等情况。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略)络竞(略)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略)拍卖成交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略)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略)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略)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略)。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如需(略)(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略)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略)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略)年2月(略)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略)明,来本院(略)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二、本案另有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的,自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略)
咨询电话:(略)-(略) (略)刘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略)5号;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