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3月(略)日(略)时至(略)年3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略)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略)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略)3单(略)(略)室,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产权证号:(略)。
拍卖保留价:(略).(略)(略),竞买保证金:(略)(略),每次加价幅度:0.5(略)。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略)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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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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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请交至(略)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不计(略)客户备付金。
2、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略)络司(略)确认,代理人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略)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申请执(略)确认后,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略)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略)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意向竞买人请实地查看标的物,未看样的意向竞买人视为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在完成(略)手续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2、标的物普通装修,有抵押,无租赁。
3、对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3月(略)6日(略)人民法院联系确认。
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略)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略)年3月(略)日(略)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略)签署上述成交确认书。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原交款账户。
5、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略)、交纳竞买保证金、(略)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略)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略)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6、由于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买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略)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略)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7、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略)。
8、(略)产权登记过程中需缴纳的税、费、金等,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房屋过户时,本院向有关登记机关出具过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和单据。以上相关过户费用及(略)流程等信息请竞买人自行向管理部门核实。
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9、标(略)负责交付。
<(略)电话:徐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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