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将于(略)年2月(略)日(略)时至(略)年2月(略)日(略)时止(延(略)址:http:(略).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1套,位(略)(略)C号北第5户,建筑面积(略).(略)㎡,房屋总层数2层,所在第1-2层,产权证号:房权证所字第(略)号;有(略)执行裁定书,现状(略)体拍卖。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
起拍价:1,(略),(略).(略)(略),保证金:(略),(略).(略)(略),增价幅度:2,(略).(略)(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 (略)年2月(略)日-2月(略)日接受咨询,随时看样(咨询电话:(略),李先生)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略)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略)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在产权变更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本院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维修基金、土地出让金包括欠缴的费用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采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如涉及两次以上的过户税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略)联系。本次拍卖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因当事人原因无法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略)络服务提供者。优先(略)权人参加竞买的,(略)提交有效(略)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略)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略)权。
九、拍卖竞价前将竞(略)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标的者由人民(略)退还竞买人(在此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成交款。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略);开户行:朝阳(略)),预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十一、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络拍(略)将生(略)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略)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略)-(略)
咨询电话:(略)(李先生)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