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号(略)号房地产的变卖公告
(略)将于(略)年2月(略)日(略)时至(略)年4月(略)日(略)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略)芝(略)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坐落(略)(略)号(略)号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暂未(略)。(特别提醒:该标的物目前尚未通水、电、暖,自(略)年5月至今未交物业费。买受人需按房屋现状取得房屋,该房产仅有购房合同无产权证书。因该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进行现状处置,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涉案房屋如具备登记条件时,需首先登记至被执行人名下,然后才能将该房屋登记至买受人或承受人名下。
相关过户税费无法确定,本院不予预留,办证事宜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相应税费依法负担,相应风险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拍卖底价:(略).(略)(略)
加价幅度:(略)(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变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看样,有意者请到标的物所在地自行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略)络司法变卖期为(略)天,如有竞买人在(略)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略)小时竞价倒计时;(略)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略)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略)钟(略)自动向后延时5(略)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略)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略)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买价全款金额的变买预缴款,才能取得变买参与资格;至少一人(略)且出价不低于变买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本标的物优先(略)权人相关说明:无。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的保证,因标的物的显性瑕疵与隐性瑕疵引起的各类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略),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相应部(略),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买的请关照本次拍卖活动的(略)个过程。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略)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略)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价成功后的十日内缴纳,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注明“((略))鲁(略)执(略)号变卖款”可通(略):
1、(略)指定账户
(略),行号:(略))
2、未成(略)络(略)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略)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相关拍卖流程问题请咨询山东司辅 电话:(略)
(略)-(略) 刘法官
联系地址:(略)>
(略)年1月(略)日